我在前几天做了一个我觉得很大的决定 – 我丢信了。
其实我很喜欢我现在的公司,尤其是我的两位老板,我的“佣人”,和同事。三年了,我真的学会了好多东西,交了一些能谈心的朋友,也知道我的优缺点是什么。我记得三年前帮我应征的UK 老板,有双蓝蓝的眼睛,和一个很 calming的笑容。他那有善的态度让我放松,也顺利的过关。 我的belgian Manager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老板,很好相处,工做之余,也很和他说心事。我一定会记得他们!
虽然舍不得离开,不喜欢离别,也知道新公司的要求很高,可是我知道我的决定是对的。我需要换一下环境,重新开始。
我一定行的!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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